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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电教工足球协会章程

2021-04-12  点击:[]

重电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称是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在学校工会和教职员工联合会的指导下,隶属于校工会和教职员工联合会统一管理,是由教师自愿发起的一个非营利性团体。

第三条 凡是我校爱好足球,对足球运动有浓厚兴趣者,不分性别、系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坚守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遵守校纪校规并执行本章程,乐意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教职员工,均可报名。

第四条 本协会是出于对足球运动有浓厚兴趣的教职员工组成的群众组织,为了帮助教职员工提高足球技术、战术水平,掌握用足球这一优秀的运动项目来锻炼身体的手段,保持良好的运动能力、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促进健康,丰富教职员工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本协会的理念是拥抱激情,享受足球。”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足球协会的会员是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的教职员工。

第二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会员在协会统一组织的报名时间参与报名,递交报名表,并缴纳会费(暂定:会费标准是每位报名足球爱好者按200//年缴纳),报名表经过校工会、协会联合会审批通过方可成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会员。

第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相关活动,阅读本会有关文件;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决定;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支持本会的工作和活动;
(四)向本会反应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条 会员退会应向本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通过后,正式予以公布。
第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委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协会各项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
第一条 会议通知
(一)各部例会。各部例会时间由各部于学期初确定,报副会长备案。例会一经确定,如无变故,一般不另行通知,各相关人员按时到会;
(二)全体例会及非例行会议。全体例会及非例行会议由副会长负责通知到各位成员;
第二条 会议签到
会议开始前由会议记录员负责与会人员的签到。
第三条 会议进行
(一)与会人员应当严肃认真,不得大声喧哗及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
(二)不得翻阅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纸,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三)会议由办公室做记录,一式两份,会后第二天一份留办公室存档;
(四)记录员要做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协会财务来源:经费包括协会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和自行组织的一切非营利性活动所得。

第二条 协会的财务由本协会所有,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用于本协会的发展及为广大会员服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挪用会费,凡挪用会费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分。

第三条 协会财务用途

(一)用于协会开展活动如活动的宣传,场地的租用,购买奖品以及协会日常运作使用等。

(二)日常办公用品购买。

(三)活动后,学期末,换届大会后等总结表彰如:购买奖品等

 第四条 财务管理规定

(一)财务具体由副会长管理、分发。使用时应向协会财务部提前申请,通过批准后才能使用会费。

(二)协会经费审批人为协会会长以及财务人员,秘书人员负责记录各种形式的收入、支出。并定时上报协会常务理事会经费的收支情况。

(三)协会常务理事会每期末公布本学期财务收支结算报告。以供管理部门及协会会员检查、监督。

(四)协会每年招新时征收来的会费,用于会员的训练、活动及协会正常运作等内容。

(五)会费使用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六)协会自行组织的一切营利性活动所得上报校工会。使用权在协会,接受校工会监督。

(七)每次活动都要合理预算经费支出,经费预算由负责人审核,并监督经费的使用。

(八)两百元以上的支出需由会长审批,两百元以下的支出由负责人管理审批,报会长审核。

(九)各种款项的支出都要求使用者负责出示正规发票。

(十)过度浪费经费或不明去向的经费,由各项负责人对其进行解释,最终由理事会审核。

(十一)宣传板等固定财产损坏要照价赔偿,负责人进行审核,最终由会长上报处理。

第五章   选举制度

第一条 足球协会的长远发展,需要新理念的注入,需要新成员的加入,为使协会的换届选举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顺利产生新一届的会长及各项事宜负责人,现根据《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社团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换届选举不得违反学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足球协会章程,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等应于换届选举前一个月组成选举换届小组负责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 换届小组由协会和院领导按一定人员比例组成。

第四条 换届选举的具体办法、流程由协会统一指导,由协会秘书部拟定,报换届选举小组审议,由换届选举小组决定并公示。

第五条 换届选举涉及的协会职务及名额为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

第六条 换届选举候选人的产生形式为,候选人自荐,协会部长(不含副部)推荐,协会其他干事推荐。

第七条 换届选举参选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遵守协会章程及相关制度;

(二)思想端正,行为规范;

(三)有志于为协会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熟悉协会常规事务、日常运作,有较强工作能力,对工作认真负责;

(四)由换届选举小组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选举过程,由换届小组通过对候选人投票进行选举。票多者竞选成功。

第九条 选举结果须公示。

第六章 奖励制度

第一条      学年年终对各项工作进行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成员给与相应的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条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成员,经本人申请,会议审议批准,可给予相应的提拔。
第三条 对于在活动中积极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章 惩罚制度

第一条 常对工作成绩产生负面影响的成员,经上级领导讨论后可取消其组织成员资格。
第二条 对于工作成绩较差的成员,应进行口头批评,并责令其写书面检查。
第三条 对于行为有严重损坏学院或协会声誉和形象的成员,立即除名,并张榜公布,永不复用。
第四条 对于无论因任何原因,累计受三次处分的成员,立即除名,并张榜公布,永不复用。

第八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足球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足球协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机构由会长及协会常务理事会构成。

第九章 纪律申明

第一条 协会会员要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以及协会章程,如有触犯,严重违纪者,协会将给予会员开除处理。

协会理事会人员及主要负责人有如下情况者,协会理事会将劝其辞职,拒不辞职者,校工会将给予撤职处分

(一)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离校的;

(二)主要负责人因工作能力欠缺等自身因素而不能胜任的;

(三)主要负责人不服从领导安排的;

(四)主要负责人因组织或参与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事件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处分的;

(五)因其他原因需要劝其辞职或撤职的。

 

 

附:在进行协会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意外受伤,如比赛过程中,队员在由场上竞技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发生意外受伤,责任受伤本人负责。如是在竞技中被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受伤,由协会主要负责人出面进行交涉,并与肇事方负责人协商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附则: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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