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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重电教工心理阳光屋”协会、“重电教工跑团奇迹协会”的批复

2021-04-20  点击:[]


  关于成立“重电教工心理阳光屋”协会、

“重电教工跑团骑迹”协会的批复

“重电教工心理阳光屋”协会、“重电教工跑团骑迹”协会筹备组:

收到你们关于成立教职工社团的申请,校工会对社团发起人以及拟任社团负责人的资格、专业水平、权威性和代表性,协会活动方式、经费来源、章程等进行了审议。经研究,依照《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社团管理办法》(重电工〔20192号文件)以及《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重电工〔20193号文件)的规定,同意正式成立以下教职工社团:

社 团 名 称(全称)

 

社团负责人(拟任)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心理阳光屋协会

“重电教工心理阳光屋”协会

  长:徐继燕

副会长:简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跑团骑迹协会

“重电教工跑团骑迹”协会

  长:邹伟龙

 

希望各教工社团认真按照本社团的章程开展工作,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如社团的名称、社团负责人、会费金额等发生变更请及时向工会申报备案。各社团应充分调动、发挥教职工的活动热情和自主管理能力,开拓创新、凝心聚力,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创造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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